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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通报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2-24 00:00:00

  近日,吴忠市纪委通报3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

  1.红寺堡区驻高铁北站监测点值班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2月9日,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驻高铁北站监测点值班人员王鹏、王国海、马峰将一名外省来红探亲人员独自留在疫情防控监测点上,三人同时返回单位交接班,致使在交接班时段内监测点无人值守。监测点值班民警马祥宇、咸伟东、值班医护人员彭怀宇在班但不在责任区域内,形成工作盲点,存在安全隐患。红寺堡区委给予该监测点值班领导、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杨彦俊停职处理,红寺堡区监委给予杨彦俊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值班组实际负责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干部王鹏政务警告处分;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党委对值班民警马祥宇、咸伟东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对值班医护人员彭怀宇进行提醒谈话。

  2.中国农业银行盐池县支行南郊分理处客户经理陈广和盐池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党晓琴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参加聚餐问题。1月31日,陈广、党晓琴(非中共党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应约与4名社会人员共6人在盐池县兰栩清汤羊肉馆内聚餐。中国农业银行盐池县支行党委给予陈广党内警告处分,盐池县人民法院对党晓琴进行诫勉谈话。因监管不严导致辖区内兰栩清汤羊肉馆私自营业且有聚餐现象,县市场监管局纪委对负有责任的二级主任科员李彬辉进行提醒约谈,同时对兰栩清汤羊肉馆违规营业问题另案处理。

  3.同心县韦州镇韦州中学原副校长苏厚国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众操办婚礼问题。1月26日,苏厚国在未向县教育局党组报备的情况下,在韦州镇伊锦香饭店负责人马桂花家中为其长子举办婚宴,待客26桌,其中有8名韦州中学班子成员和教师参加婚宴,给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同心县纪委监委对苏厚国立案审查调查,责成县教育局纪委对参加婚礼的韦州中学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县教育局党组免去苏厚国韦州中学党支部委员职务,县教育局免去其韦州中学副校长职务。(吴忠市纪委监委 郝建国 任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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